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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审核程序
1、获证组织在认证注册有效期内应按规定接受监督审核,以验证其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。
2、对获证组织进行监督和复评的程序与认证审核程序一致。
3、每三年为一个认证周期,获证后每12个月内须进行一次监督审核,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起12个月内进行,两次监督审核时间间隔不超过十二个月,每隔三年实施的审核为复评审核。
4、证书有效期为三年。获证组织通过QAC每年实施的监督审核并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后,QAC将向获证组织提供激光防伪“监督审核合格标识”,粘贴在认证证书上。初次(复评)审核获证十二个月后,《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》须粘贴激光防伪“监督审核合格标识” 方可生效。
5、如果获证组织对其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的更改,或者发生了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,可适当增加监督审核的次数。
6、监督审核还应包括:
(1)QAC就认证的有关方面询问获证组织;
(2)审查获证组织对其运作的说明(如宣传材料、网页);
(3)要求获证组织提供文件和记录;
(4)其他监视获证组织绩效的方法。
☆ 监督审核流程图